耄耋老人探望重病女儿遭拒起诉外孙
耋老人邹某因探望在康复中心已昏迷近两年的大女儿吴某受阻,将吴某之子程某诉至法院。近日,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,酌定邹某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,每次探望时间为三小时,被告程某应当予以协助,不得无故阻拦。 邹某有四个女儿。2023年4月,邹某的大女儿吴某因中风陷入深度昏迷,在海安市的某康复中心接受专业护理。 邹某让小女儿带着自己前往某康复中心探望吴某,被某康复中心拒绝。该中心负责人表示,根据吴某的护理级别,需得到其儿子、监护人程某同意,邹某才能前往探望。 邹某遂报警求助。民警出警后,程某以对方人员与自己存在矛盾为由,坚决拒绝除其之外的任何亲属探望母亲。随后,邹某又向社区调处中心寻求帮助,最终调解无果。筛号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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